索引号 | 3212000042/2023-328325 | 分类 | 部门文件 |
发布机构 | 市供销总社 | 发文日期 | 2023-11-06 |
文号 | 时效 |
- 信息来源:市供销社
- 发布日期:2023-09-28 10:39
- 浏览次数:
各市(区)供销合作总社:
2023年全市供销合作社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江苏要在“推进农业现代化上走在前”的要求,全面落实党委政府和上级社、市总社工作部署。为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经研究,现将2023年泰州市供销合作社工作业绩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综合业绩评价
(一)评价对象
各市(区)供销合作总社。
(二)评价原则
聚焦主责主业,把为农服务成效作为衡量工作的首要标准;注重加强基层组织体系建设,推进基层社扩面提质增效,夯实为农服务基础;强调深化社有企业改革发展,不断提升社有企业发展质效,推动高质量发展;突出重点工作任务,营造良好工作氛围,引导各级供销合作社真抓实干,确保重点任务圆满完成。
(三)计分方法
1.任务指标:完成年度任务的得满分,未完成的单位按比例得分。
2.绝对值指标:除任务指标之外的绝对值指标,均以该项指标数量最大的单位得满分,其他单位按比例得分。
3.增长率指标:达到系统平均增长率的得基本分;高于或低于系统平均增长率的相应加、减分(最高加到该指标为满分,最低减到该指标为零分),负增长不得分。
4.证明材料类指标:以各单位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为评价依据。
5.满意度评价指标:以相关指标调查数据为评价依据。
二、单项工作评价
专项评价各市(区)社2023年度创新创优、信息宣传、“3+4+N”农业社会化服务建设工作,表彰优秀社有企业、基层社、专业合作社及各市(区)推动农村电商工作成效。
1.优秀创新创优项目
各市(区)社围绕年度重点工作开展的相关项目,经市(区)社申报,参考获得表彰、领导批示或被重要新闻媒体报道等情况,研究确定优秀创新创优项目。
2.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先进市(区)社
严格贯彻落实市总社“3+4+N”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方案要求,市(区)平台、片区中心和镇村站点三级体系高效运转,农资供应、农机植保和农产品购销“三张网”作用发挥明显,成功培育具备3个以上服务环节、服务面积1万亩以上农业生产服务主体1个以上或年销售额2000万元以上的农产品销售流通主体1个以上。
3.信息宣传工作先进市(区)社
(1)积极向所在市(区)党委、政府上报信息,加大在当地媒体的宣传力度;(2)信息宣传稿件被地市级以上媒体采用数量多,地市级不少于60篇(条),省级不少于40篇,国家级不少于5篇(其中纸质媒体不少于2篇)。
4.优秀企业
(1)被纳入供销合作社会计报表网上直报系统;(2)按现代企业制度规范运作;(3)社会效益明显,有一定的知名度、影响力和示范性;(4)企业实现年利润100万元以上;(5)企业生产经营安全无事故。
5.优秀基层社
(1)基层社改造提升工作取得明显成效;(2)基层组织建设有创新举措;(3)建办农村综合服务社,领办、参办专业合作社成绩突出;(4)资产总值、销售总额、盈利能力、运行质量位居全市前列;(5)辖区内为农服务能力较强。
6.优秀专业合作社
(1)由供销社领办、参办;(2)入社成员50户以上,带动农户100户以上,年销售额200万元以上,帮助成员年均实现收入10000元以上;(3)产品有注册商标及获得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绿色食品标志、有机食品证书的优先。
7.农村电商品牌建设专项
按照《关于组织开展农村电商品牌创建工作的通知》(泰供发〔2023〕22号)评定电商强镇、电商强村、农产品电商龙头企业、优质网销农产品品牌。
三、先进个人
表彰2023年度供销合作社工作中遵纪守法、爱岗敬业、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机关工作人员。各市(区)社组织初选,向市总社推荐,提供候选人员基本情况、工作表现和主要事迹。
四、其它事项
1.评价数据以各市(区)社2023年度统计网上直报和财会信息管理系统数据为准。对统计和会计直报包含不了的内容,由各市(区)社填报《2023年度泰州市供销合作社综合业绩评价相关材料上报表》(附件3)。各市(区)社对所报数据和文件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上报表》盖章后与相关证明材料一并于2023年12月29日前报送市总社经济发展处。
2.市总社各处室按职责职能分工对相关数据和材料分别进行计分,经济发展处负责分数汇总,并根据总分提出综合评价结果建议。单项奖、先进个人由各市(区)社推荐,需提供相关佐证或说明材料。综合评价结果、单项奖和先进个人均由市总社党组研究确定。
3.发生重大违纪违法案件、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被评价单位,取消当年评价资格。谎报瞒报、篡改数据、伪造资料等造成评价结果严重失真失实的,取消当年评价资格,且连续两年不再评为优秀。
联系人:王苏军,联系电话:86839061。
附件:1. 2023年泰州市供销合作社综合业绩评价指标
2. 2023年泰州市供销合作社综合业绩评价部分指标解释
3. 2023年度泰州市供销合作社综合业绩评价相关材料上报表
4. 2023年度全省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部分重点工作任务目标分解表
泰州市供销合作总社
2023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