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动态新闻> 通知公告
关于泰州市农村合作经济联合会自行解散的公告
  • 信息来源:市供销社
  • 发布日期:2025-06-03 15:11
  • 浏览次数:

泰州市农村合作经济联合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321200510825934G,法定代表人:顾建,2013年12月在泰州市民政局登记成立,注册资金3万元,业务主管单位是泰州市供销合作总社。

本组织发起人为顾建。按照工作需要,不再设立泰州市农村合作经济联合会,故申请注销泰州市农村合作经济联合会,本协会原有会员53个(其中,个人会员53名,单位会员0家)。截至2025年6月,53个会员(其中,个人会员53名,单位会员0家)由于工作原因,依章程视为自动退会。本组织实有会员0个,已不符合法人登记基本条件,且无法正常运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九条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九条之规定,本组织报请业务主管单位泰州市供销合作总社审查同意,决定自行解散,拟依法向泰州市民政局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鉴于本组织实有会员人数无法达到章程规定的履行民主程序的条件,会员大会无法提出终止动议、作出终止决议,本组织全体剩余成员现将解散事宜公告如下:

一、泰州市农村合作经济联合会从即日起解散,其设立的党组织、内设机构、分支机构等一并解散。泰州市农村合作经济联合会所有的业务活动、财务活动、项目活动终止,与所有组织和个人的合作交流终止。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再以泰州市农村合作经济联合会名义开展活动。

二、泰州市农村合作经济联合会对外信息发布平台(微信公众号、qq群、网站、固定出版物等具体名称)即日起终止运行。

三、因自取得等级证书后无财务资料等原因,本组织清算义务人认定无法自行清算。决定终止清算,经业务主管单位同意,不再设立清算组,豁免清算工作报告和清算审计报告等。

四、泰州市农村合作经济联合会郑重承诺:以尽职履行信息披露和通知义务,充分保障全体会员的知情权、建议权、监督权等各项权利。本公告全部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反映本组织的现状和全体剩余会员的共同意志。本组织保障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其他组织和公民的合法权益,无任何恶意逃废债特别是恶意逃废职工债务或任何致国有资产流失行为。本组织自行承担全部相关法律责任,并接受法律法规和相关部门规章制度规定的信用惩戒和约束。

特此公告。

泰州市农村合作经济联合会

2025年6月3日

联系人:朱春生  联系方式:13092200555

业务主管单位监督电话:86839069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