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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兴市社扎实开展省级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
  • 信息来源:泰兴市供销社
  • 发布日期:2025-05-23 1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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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兴市供销合作社严格按照《关于开展2025年省级供销合作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苏供发〔2025〕12号)精神,精心组织、全流程落实2024年度省级供销合作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确保评价结果真实、准确、客观。

严格组织自评。采取“自评价”模式,覆盖2024年度省级专项资金支出项目。自评价聚焦项目建设运营、资金使用管理、目标完成度及效益等核心维度。

坚持对照标准。泰兴市社组织本级社逐项梳理项目实施情况,重点核查资金使用合规性、项目建设进度及预期效益达成情况,对偏离目标的事项需详细说明原因并提出整改措施。

注重资料支撑。按照评价工作要求提供多维度证明材料,包括项目竣工验收报告、资金到位凭证、支出会计凭证、建设前后对比照片、近三年财务报表及变更手续等,所有材料均以PDF和word双格式报送至指定邮箱,确保数据可追溯、可核查。

加强结果应用。建立“评价-整改-提升”闭环机制,对绩效突出的项目给予资金倾斜,以此次评价为契机,深入查摆资金管理和项目实施中的薄弱环节,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减负要求,杜绝形式主义,以评促改、以评促建,切实提高省级专项资金使用效益,为供销合作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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