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3212000042/2024-328281 分类 政策文件解读
发布机构 市供销总社 发文日期 2024-03-05
文号 时效
《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解读
  • 信息来源:交通部网站
  • 发布日期:2024-03-05 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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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的部署要求,加快推进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交通运输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等8部门近日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便于各地更好地理解《意见》,抓好贯彻落实,现就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加快推进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重要抓手,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统筹解决农村地区群众出行、货运物流、快递服务“最后一公里”的有效路径。自2021年工作启动以来,各地积极推进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工作,探索形成了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方法。截至目前,全国1100余个县级行政区部署开展农村客货邮业务,开通客货邮融合线路1.1万余条,建成农村客货邮服务站点5万余个,农村客运车辆年代运邮件快件超过2亿件。

但与此同时,农村客货邮融合覆盖广度深度还不足、车型选择还不多、站点功能还不强、发展机制还不畅、服务水平还不高,亟需出台政策性文件,进一步明确推进农村客货邮融合的发展思路和实施路径。为此,部在深入开展调研、实地走访、座谈研讨等工作基础上,会同有关部门起草了《意见》,并广泛征求意见、多次修改完善,于2023年12月印发实施。

二、主要内容

《意见》主要分三个部分:

(一)总体要求。主要阐述加快推进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提出力争到2027年,具备条件的县级行政区实现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全覆盖,全国县乡村三级客货邮站点数量达10万个以上,农村客货邮合作线路达2万条以上,基本建成“一点多能、一网多用、功能集约、便利高效”的农村运输服务新模式,全国农村运输服务水平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显著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

(二)主要任务。包括5方面、14项措施。一是打造因地制宜的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形式。提出“推广农村客运车辆代运邮件快件”“发展货运班车”等典型发展形式,并在此基础上拓展“农村客货邮+”电商、旅游、农业等发展形式。二是建设“一点多能”的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站点。提出构建县乡村三级站点体系,拓展县级客运站客货邮功能,推进统一仓储、统一分拣、统一配送;拓展乡镇站点综合服务功能,增强上接县、下联村的集散中转服务能力;完善村级站点网络,打造“一站式”村级站点。三是推广安全可靠的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装备。推广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适配车型,应用标准化智能化绿色化装备设备,鼓励应用自动化分拣、装载、运输等设备,提升服务效率。四是健全规范有序的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服务体系。规范农村客货邮作业流程,提升农村客货邮服务质量,强化农村客货邮安全管理。五是完善合作共享的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机制。推动形成政府牵头,多部门参与的工作机制,积极推进市场主体整合,加强农村客运、货运物流、邮政和快递信息互联共享。

(三)保障措施。完善配套支持政策,加强资金支持,鼓励先行先试,加强经验宣传推广,营造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良好氛围。

三、实施要求

一是做好宣传解读。各地要结合地方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实际,对《意见》进行深入解读,帮助基层更好理解文件精神,掌握政策要求,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好《意见》。

二是加快推进工作。各地要按照《意见》部署,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有序推进,探索形成符合实际、各具特色、集约高效的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形式,推动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走深走实,提升农村运输服务集约化水平。

三是加强示范引领。各地要依托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创建、农村物流服务品牌宣传推广等活动,加快推进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鼓励各地开展本省份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试点示范,以点带面提升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水平。

四是做好支撑保障。各地要加强部门间沟通协调,在奖励资金引导、车型选择、信息共享等方面给予更多支持和指导,为深入推进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落地实施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


关联阅读:交通运输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商务部 国家邮政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 中国邮政集团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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