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收到《泰州市审计局关于2021年度市直部门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项目的审计报告》(泰审行报﹝2022﹞9号)后,市社党组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处室对审计发现问题开展整改,确保逐条落实整改措施,坚决确保整改到位。现将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关于“大病统筹医疗保险个人缴纳部分未向职工扣取”问题,我单位已收回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二、关于“固定资产账实不符”问题,我单位已对资产进行全面清理盘点,确保账实相符,真实准确反映单位资产情况。 三、关于“资产处置未审批且处置程序不合规”问题,我单位已严格按照规定对报废资产进行处置,并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严格落实相关规定。 泰州市供销合作总社 2022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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